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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_(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

写字楼问答 61

  渝教育信箱〔2016〕3186号电子信件收悉。来信人张晓娟咨询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班主任经历年限计算问题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现答复如下: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99号)规定:申报评审正高级、高级教师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应具有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或其他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6年及以上。而原《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169号)规定: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学校艺体及综合实践活动和其他相关教育管理工作)至少3年。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_(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

  为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了平稳过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要求可实行三年过渡期,2016年仍执行3年,2017年为4年,2018年为5年。从2019年起,申报评审正高级、高级教师,须具有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或其他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6年及以上。

  市教委职改办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