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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布吉商住两用大厦有哪些_(北京loft商住两用小区排行)

写字楼问答 20

最近深圳布吉商住两用大厦有哪些,深圳有几个区对于商务公寓有无学位

给出了明确的说法深圳布吉商住两用大厦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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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公寓到底有无学位?

龙岗:明确不能申请深圳布吉商住两用大厦有哪些

福田:属特殊住房!

罗湖:属特殊房产,不予积分!

  龙岗:明确不能申请!

  今年秋季,龙岗区公办、民办“小一”学位总数缺口上万个,已经不能满足区域内适龄儿童的就读需求。

  龙岗区教育局昨日发布小一、初一公办学位申请指南,小一公办学位申请时间为4月22日起,初一学位申请时间为4月26日起,同时明确商务公寓房产材料不能申请公办学位。

  父母在学区内租房需连续1年以上

  今年龙岗区还将扩大推行学位申请锁定房制度,目前试点小学按照区域划分,共49所,主要集中在中心城片区、布吉街道、坂田街道等。

  教育部门提醒家长,2018年秋季起,学位申请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

  例如: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申请2018年秋季“小一”或“初一”学位的,需提交2017年4月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8年9月30日。

  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织网工程”网上资格审核)。

  深户孩子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至少应包含当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且租房时间在一年以下的不予积分。

  福田:商务公寓属特殊住房

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

  福田区教育局:

  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集资房的,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并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

  属于商务公寓的,提供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单位宿舍的,适龄儿童父母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及与适龄儿童父母工作关系证明,并提供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罗湖:商务公寓属特殊房产,不予积分

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对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说明: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自有住房可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申请学位的自有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拥有≧51%的产权。

  3、居住在商务公寓、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等能证明房产确属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居住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①属于商务公寓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和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

  ②属于军产房的,提供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

  ③属于集资房的,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

  ④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光了解学位房可不够,

  深圳小一学位申请时间确定啦,各区最新政策、最全申请攻略在这里!

目前,

福田、龙岗、盐田、

坪山、罗湖、龙华,

都已经发布最新的招生政策!

其中

盐田区4月19日

罗湖区4月21日

龙岗区4月22日

龙华区4月22日

福田区4月24日

坪山区4月24日

开始网上申请

下面给大家说说这4区的2017年学位申请指南

  

  提醒:文章较长,可以直接跳到自己所在区查看哦。

  罗湖区2017学位申请指南

  

  ■ 网上申请时间: 4月21— 5月3日

  ■ 提交申请材料: 5月6—8日

  ■ 公布新生名单: 6月30日

  一

  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温馨提示:

  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凡201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不属今年入学对象,不予注册学籍。因此,学校不受理不足龄儿童的入学申请。

  二

  申请时间和办法

  1. 网上预申请

  4月21日— 5月3日,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目, 进入“罗湖区2017年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填报申请信息(操作指引附后)。

  温馨提示:

  ● 申请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人点选住址(包括小区、楼名、房号)即可,无需输入住址信息。请按实际居住地址申请地段学校,非地段住房学位申请系统将不接受申请。

  ● 2017年我区有5个区域实行大学区招生(详见学校地段示意图),大学区内申请儿童可填报学区内2-4个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由于莲南小学、仙桐实验小学莲塘校区、笋岗小学、滨河小学、布心小学原地段生源已严重超过学校的接收能力,这5所学校(校区)不再接受地段外适龄儿童申请,5所学校地段的适龄儿童可填报大学区内其他学校志愿。

  ● 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于4月27—28日下午4:00-6:00凭适龄儿童和家长身份证(居住证)到地段小学电脑室上网预报。

  ● 在申请期内申请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请家长错开申请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塞车,影响顺利申请。

  2. 提交申请材料

  5月6—8日,家长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按下面第三项《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备齐学位申请的有关证明原件(不用带复印件),到网上预报的地段学校验核申请材料(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所有材料只需交验原件(学校验核后扫描上传至招生系统供有关部门审核和存档),初审合格的领取学位申请回执。

  温馨提示:

  ● 实行大学区的地段,申请儿童到填报第一志愿的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 已网上申请和到校验证的,若需更正申请信息、补交证明材料,可于5月9—11日在申请系统修改、补充信息,并于5月12日向学校补交材料,超过时间学校不再受理。

  3. 就读和免费资格审核

  5月15日—6月19日。申请人网上填报的申请信息经学校验证无误的,招生系统将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验核。验核完成后,申请人可进入招生系统查看验核结果。

  4. 公布新生名单

  6月30日,新生凭申请回执到学校领取《新生报到通知书》。

  5. 新生报到时间

  7月1—3日,具体时间以学校的《新生报到通知书》为准。

  三

  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证明原件,不用交复印件)

  重要提醒

  招生系统将直接与计生管理系统联网比对,根据申请儿童父母(包括深圳户籍)的计生状况计算计生积分,家长务必于5月3日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或完善计生信息,以免影响学位申请积分。

  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向学校交验如下证明材料,学校扫描存档,不用提交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

  1. 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2. 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和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3. 计生信息比对:招生系统将直接与计生管理系统联网比对,计算申请儿童的计生积分。

  (二)非深户籍儿童

  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合法居住1年以上,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交验如下证明材料:

  1. 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父母的原籍户口本、身份证。

  2. 居住证明材料:①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和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② 父母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 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有效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证明(社保卡及《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 计生信息比对:招生系统将直接与计生管理系统联网比对,计算申请儿童的计生积分。

  (三)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四)台、港、澳儿童

  1. 台湾籍儿童

  ① 区教育局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凭《台胞证》到教育局教育科办理》;

  ② 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 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和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和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2. 港澳籍儿童

  申请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港澳籍适龄儿童,父母应为深圳或内地户籍。父母为深圳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类”,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I类”,父母为深圳以外内地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II类”。参照我市内地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① 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②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居住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和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3)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有效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证明(社保卡及《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亲属关系证明:由本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式样见“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

  (5)计生信息比对:招生系统将直接与计生管理系统联网比对,计算申请儿童的计生积分。

  (五)对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说明

  1. 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自有住房可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 申请学位的自有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拥有≧51%的产权。

  3. 居住在商务公寓、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等能证明房产确属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居住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①属于商务公寓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和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②属于军产房的,提供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③属于集资房的,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④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4. 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同时提供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5. 2017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住址变动后再申请转学插班;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6. 租房居住的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 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有效的租房凭证。同时提供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和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7. 租住在城中村、村民房、自建房、军产房和其他特殊房产,无法办理正式《房屋租赁凭证》(红色封面)的,应到租赁管理部门开具《房屋租赁信息》(蓝色封面)证明。不予积分。

  8.住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住房属所在单位所有。申请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父母(或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和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按租房(蓝本)处理。不予积分。

  9. 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或《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7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位申请。

  10.《内地居民采集表》由社区工作站出具;《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地址:罗湖区北环大道1022号金湖文化中心大厦)。

  四

  学位安排原则及办法

  (一)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

  (二)实行最低租住时间限制。由于我区学位紧张,非深圳户籍在我区租房居住至少满1年以上才能申请(以《房屋租赁凭证》备案时间或《房屋租赁信息》登记时间为准)。即非深圳户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必须是父母在2016年3月31日以前办理租赁备案的才能申请(公告见“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目)。

  (三)增设九年一贯制学校。根据我区小学、初中的学位需求和学校布局,将松泉中学改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增设小学部。小学部2017年开始招收一年级学生。

  (四)继续扩大“大学区”试点范围。根据市教育局探索学区化办学的要求,在小学现有三个大学区的基础上(即莲塘—罗芳大学区、大望—梧桐大学区、桂园—笋岗大学区)2017年继续扩大大学区招生试点:1. 增设“滨河—罗湖”大学区。由滨河小学、罗湖小学组成。实行大学区招生。2. 增设“布心—翠茵”大学区。由布心小学、东晓小学、淘金山小学、华丽小学、翠茵小学、东昌小学、松泉中学小学部(暂定名)、水田小学等八所学校组成,实行大学区招生。各大学区招生范围及组成学校请查阅《学位申请学校地段示意图》。

  大学区地段内适龄儿童可填报学区内二至四个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为了保障地段适龄儿童申请原地段学校的优先权,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申请儿童加30分;C、D类申请儿童加10分。(提示:仙桐实验小学莲塘校区与莲南小学视为同一地段;桂园小学与百草园小学视为同一地段;松泉中学小学部(暂定名)与东昌小学视为同一地段)。

  (五)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招生方法, 根据学位总量划定最低入学类别/分数控制线,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在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住房性质划分学位申请类别的基础上再按申请儿童(或监护人)的户籍、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生等状况计算积分及加分(具体见《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录取时,将视全区学位总数划定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按A、B、C、D、E、F类别顺序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类别/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不同申请类别不比较积分。大学区内根据学位总量划定录取类别/积分线,按照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招生系统自动录取。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 分类方法

  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招生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的户籍、住房性质等情况自动给出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学位申请类别。

  2. 积分方法

  先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然后根据申请人的户籍、居住、计生、社保等不同情况计算积分和加分。家长网上填报入学申请信息后,申请系统根据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的状况,自动给出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累计积分。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累计积分(具体见《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1)深圳户籍学生:① 父母在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② 租房的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积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不积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 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缴交社保(养老+医疗)时间,每满一个月积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

  (3)加分项目:① 独生子女加60分;二孩加40分;政策外出生但已接受处理加10分。② 非深圳户籍儿童父母为深圳户籍或双方有居住证(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20分。③ 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0分;C、D类加10分。

  附表: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说明

  1. “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

  2. “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应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 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能证明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 港澳籍适龄儿童,父母为深圳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类”,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I类”,父母为深圳以外内地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II类”。

  (六)全区统筹学位安排。地段学校(学区)符合条件的申请儿童如果超出招生计划数,类别/积分高于全区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的,若申请人申请学位时签署了服从安排承诺,在其他学校还有学位的情况下,区教育局将根据学位余量按类别/积分顺序分流调剂。没有签署服从安排承诺的,教育局不再安排学位。

  积分没有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可申请安排或自己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政府对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发放学位补贴。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七)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为了缓解我区个别公办学校学位持续特别紧张的局面,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全区所有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锁定,一套住房一个学年内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不可重复申请学位。部分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附名单)实行学区住房学制内锁定,即小学六年、初中三年不可重复申请学位。

  1. 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2. 如果某套住房住户(租户)的小孩已经申请了某小学(或初中)的学位,其他住户(租户)不能用此住房资料向该学校申请学位。

  3. 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地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另外不同父母的儿童再以该套住房申请时,电脑报名系统将拒绝申请。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实行学区住房学制内锁定的学校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被锁定可在“罗湖教育网——学位申请” 查询),其他学校一律在次年三月份解锁。

  4. 实行学区住房学制内锁定的学校。深圳小学、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红岭小学、笋岗小学、翠北实验小学、锦田小学、华丽小学、翠茵小学、布心小学、东晓小学、淘金山小学。

  2017年新增锁定学校:凤光小学、草埔小学、松泉中学小学部(暂定名)、东昌小学、红桂小学、桂园小学、人民小学、螺岭外国语湖贝校区、洪湖小学、滨河小学、北斗小学、水库小学、莲南小学、仙桐实验小学(含莲塘校区)等十五所小学(校区)。全区共二十七所小学(校区)实行学区住房学制内锁定学校,学位锁定六年。

  5. 实行学区住房学制内锁定的学校,招生系统将进行自动记录和核对。对申请年限间隔不到,申请人的住房已被锁定(即以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仍然在读),非深户籍申请人不能再申请公办学位,深圳户籍申请人可申请备选分流学校。分流学校在网上申请时会自动提示。

  6. 为避免假租赁或出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学位被锁定而引起矛盾和纠纷,实行学区住房学制内锁定的学校,在其地段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应由出租人(业主)签署《申请学位业主知情书》交申请学校(可在“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下载)。

  五

  重要提示

  1. 申请人的入学及免费资格须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填报的入学申请信息(材料)经审核为真实、有效的,视为有效申请。否则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2. 计算租住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备案(登记)日期为起始时间。

  3. 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小学学位申请。

  4.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申请学校将不提供学位或不保证就近入学:① 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的;② 申请学位时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的;③ 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者;④ 跨地段申请学校的;⑤ 学位申请开始后购、租房或迁户口的。

  5. 我区国有民办学校百仕达小学、鹏兴实验小学、明珠小学、港人子弟学校、龙园外国语实验学校和其他民办学校面向全区招生,港澳和外籍人士子女及其他有需要的适龄儿童请直接向学校申请(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查询)。

  6. 凡属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可到地段小学申请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盲、聋哑、智障等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可到罗湖区星园学校或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申请学位(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地址:布吉西环路,值班电话:89468111。罗湖区星园学校地址:罗湖区新秀小学一楼西侧,原竞智幼儿园,新秀路69号,电话:25112713)。

  7. 学校和家长如对残疾儿童(深圳户籍)能否正常随班就读有不同看法,可到元平特殊学校进行评估,出具《深圳市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鉴定表》,按评估意见执行。

  8. 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罗湖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家长可登陆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s://www.szlh.gov.cn/lhjk/index.shtml)自主查验及打印证明,如未按时完成接种的,请带小孩到居住地或学校附近的社康中心补种疫苗,家长也可到接种门诊打印查验证明。

  9. 在实行学区住房学制内锁定学校地段内租房居住的租户,申请学位须提交业主签署的《申请学位业知情书》。(可在“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下载)。

  10. 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家长务必亲自前往有关部门和学校办理小孩的入学证明材料及学位申请手续,不要随便相信和委托别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

  11. 家长可在“苹果App Store”或“安卓应用市场”下载“罗湖招生”手机软件和关注“罗湖招生”微信公众号,了解招生信息、咨询招生问题、查询申请状态。

  学位申请程序及操作指引

  温馨提示:申请期内申请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请家长错开申请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塞车。

  4月20日前,家长准备申请材料,适龄儿童家长请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核对、完善计生信息。

  4月21— 5月3日,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目进入学位申请页面。

  输入申请儿童的户籍类别和儿童身份证号码,进入学位申请系统。

  按实际居住地址选择对应的地段小学。

  按项目要求准确填写相关的学位申请信息。

  仔细核对填写内容,确认无误后保存。

  5月6—8日,向申请学校提交申请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验核不合格的,可于5月9—11日在申请系统修改、补充信息并向学校补交材料。

  就读和免费资格审核及学位安排。

  6月30日公布新生名单。

  如果你对招生工作有疑问,可向学校或教育局教育科咨询;

  如果你对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或教育局教育科递交《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申诉表》(申诉表可到各学校招生部门和教育局教育科索取或在“罗湖教育信息网” --“学位申请”栏目下载)。寻求解释和帮助。

  福田区2017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指南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二

  时间安排和报名程序

  1. 网上预报名(4月24日-5月3日)

  (1)4月24日9:00为网上预报名开始时间,由家长自行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按指引进入“福田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在该时间段内报名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各公办小学的报名地段范围(简称地段)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地理状况和学校规模划定,具体参见文末的《福田区2017年小一新生报名地段代码图》。

  温馨提示:请家长务必按照实际居住地段申报对应的学校,在整个学位申请期间,学校会不定期上门核实申请家庭的居住情况,一旦发现未实际居住,将取消其学位申请。

  (3)5月3日17:00为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

  2. 志愿填报(5月4日-5月5日)

  今年网上申请学位时有三个志愿:第一志愿应填报为居住地地段所属学校,为固定志愿,不可随意选择;网上预报名结束后,系统将显示各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家长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中选择第二和第三志愿。此外,家长须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

  温馨提示: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填报的志愿学校录取,教育部门将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填报志愿的学校录取,教育部门不再安排统筹学位。

  3.初验报名信息(5月6日-5月8日)

  (1)5月6日-5月7日期间,学校将分批次通知家长到校初验,请家长尽量按照安排的批次及时间,带领报名儿童到已经预报名的地段小学(具体要求参照第三项:“报名材料准备”)进行初验。

  (2)为减少纸张的使用,初验时家长不需要提供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家长仅需携带证件原件即可,各学校将用高拍仪对家长提供的证件进行电子化归档。

  (3)初验通过后,打印该儿童的《报名回执》(家长无需提前打印),学校与家长共同确认初始积分无误后,分别签名、盖章确认。

  温馨提示:家长自行填报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积分为初始积分,经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积分方为最终学位积分。

  (4)初验未通过的家长须在5月8日17:00前,重新修改相关信息,再次到地段所属学校递交材料,逾期学校将无法初验。

  温馨提示: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如实填报,提供虚假材料的记录将纳入政务诚信库。

  4.材料审核及复核(5月9日-5月31日,6月1日-6月9日)

  由教育部门将初验合格的报名材料分别交社保、住建、计生、公安、房屋租赁、规划和国土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审验,审核期间,系统将动态显示各项资料审核情况。

  5月31日系统将显示各项证件审验结果及积分,对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务必于5月31日当天17:00前到报名学校进行修改,逾期信息无法修改。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有关部门审验,6月9日17:00审验工作全部结束。

  5.统筹学位(6月10日-6月26日)

  教育部门与学校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6.公布名单(6月27日)

  6月27日上午9:00,各小学在公示栏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后录取结果。

  温馨提示:对结果有异议的家长,请于公布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7.新生报到(6月28日)

  6月28日,新生到校注册。新生报到时,需提供《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证明,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直接打印。

  温馨提示:已公布被某校录取,但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儿童,将取消该校学位。

  三

  报名材料准备

  (学校只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①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

  ③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台湾籍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3)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三)非深圳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

  (1)儿童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温馨提示:港澳籍儿童身份证件为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亲子关系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四)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四

  积分入学办法

  2017年我区公办学校继续实行积分入学,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具体积分办法如下,网上报名系统将根据家长网上填报的资料内容自动得出申请儿童的初始积分。

  五

  公办学位统筹办法

  如果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全部接收;如果某校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的顺序排序,同一志愿按积分高低依次排序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教育部门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入学人数,划定各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对超出计划部分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

  六

  学位申请房政策

  针对同一住房重复申请学位情况日益严重,导致我区公办学校学位负担沉重发展受阻的状况,今年我区在部分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在六年内不可重复申请学位的规定,即如果某套住房住户的小孩已经申请过某小学的学位,在该小孩上学期间,另一家庭的小孩不得再以该套住房申请学位。

  目前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小学分别是:

荔园小学南校区 荔园小学北校区 荔园小学西校区 荔园外国语小学东校区 荔园外国语小学西校区 园岭小学 园岭实验小学 园岭外国语小学 福田小学 南园小学 福南小学 梅林小学 百花小学 华富小学 莲花小学 新莲小学 益田小学 梅园小学 石厦学校小学部 彩田学校小学部 荔轩小学 益强小学 侨香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明德实验学校香蜜校区 明德实验学校碧海校区 南华小学 福强小学 上步小学 天健小学 景秀小学 景田小学 上沙小学 福民小学

  温馨提示

  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小学,租房户必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登记时间为准);非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其他公办小学,租房户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登记时间为准)。

  住房锁定情况可通过登录“福田教育网”链接的学位申请房信息查询系统自助查询。

  七

  试点学区制招生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根据相对就近、教育均衡程度相当、学校相对集中的要求,我区试点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招生制度。具体方案如下:

  大学区

  (即原福强小学、全海小学、益田小学等3所学校招生区域)试点大学区招生制度:

  1.上述3所学校的招生区域作为一个大学区,居住在大学区内的家庭,可自愿在3所试点学校中选择1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选择其他2所学校作为二、三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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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积分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但选择报读原地段所属学校的积分增加10分(即属于益田小学招生地段的家庭选择报读益田小学积分将在原积分基础上增加10分,而选择报读全海小学或福强小学将无法获得此加分)。

  3.按志愿次序和积分高低依次录取,所有志愿学校都未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共享学区

  (即福田小学、福南小学、南华实验学校小学部等3所学校招生区域),试点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1.南华实验学校小学部与福田小学、福南小学共享学区,即居住在福田小学学区内的家庭,可自愿在选择南华实验学校小学部或福田小学作为第一志愿,选择另外一所作为二、三志愿;居住在福南小学学区内的家庭,可自愿在选择南华实验学校小学部或福南小学作为第一志愿,选择另外一所作为二、三志愿。

  2.积分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按志愿次序和积分高低依次录取,所有志愿学校都未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温馨提示:福田小学与福南小学不共享学区,即居住在福田小学学区内的家庭,不可选择福南小学作为第一志愿,居住在福南小学学区内的家庭,不可选择福田小学作为第一志愿。

  八

  注意事项

  1. 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可能被某些软件拦截)内容并积极配合。

  2. 我市已取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仅作为积分入学项目,因此,2017年我区积分入学办法中,对计生生育情况积分进行了调整。为避免影响学位积分,请深圳市户籍、非深户籍(含港澳籍)儿童的家长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温馨提示:计生信息登记时间截止日为4月28日,以此时间登记的信息核验结果。

  3. 关于特殊儿童的报名:

  (1)凡属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经鉴定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福田区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可申报地段小学。

  (2)经鉴定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视障、听障、智障等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000、89468807、89468815)或福田区竹香学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61号,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3554770352 )。

  4.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提供学位:

  (1)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

  (2)未按实际居住地申请学位;

  (3)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

  5. 各校对外工作日时间统一如下: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

  

  备注

  1. 申请儿童和父母到校初验时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2. 时间均为连续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如某项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福田区2017年小一新生报名地段代码图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龙华区2017小一学位申请指南

  1

  招生对象及需提供资料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我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 深圳市户籍儿童。

  ● 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 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我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 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四)深圳户籍儿童、少年报名材料准备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4月28日、初一5月12日;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五)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材料准备

  1.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六)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材料准备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至少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

  5.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4月28日、初一5月12日;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七)港澳籍儿童、少年报名材料准备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 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 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参保证明。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 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4月28日、初一5月12日)。

  (八)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责任

  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积分入学办法和生源录取原则

  在学位类型的基础上试行积分入学机制,积分办法按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分别进行,有关积分办法、积分核定、生源录取原则、学位补贴标准等具体规定按《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执行。试行大学区的范围按《龙华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招生试点方案》执行。

  3

  工作步骤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步骤

  1

  宣传发动(4月5日起)

  各幼儿园、小学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召开招生会议,发放《龙华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手册》(以下简称《新生入学手册》),指导家长准备入学资料。

  2

  网上预报名(4月22日-5月3日)

  全区启用小学网上报名系统,家长对照《龙华区2017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不含大学区)》,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学校,在网上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试行大学区的范围按《龙华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招生试点方案》执行。

  3

  学校初审(5月7日-9日)

  家长携带报名资料和报名表到指定地点接受初步审核。初审合格后,开具回执。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未按时向学校递交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4

  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10日-6月9日)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应用市社工委“织网工程”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申请学校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定分数进行复核(复核时间根据后台比对结果出具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5

  学位安排(6月10日-7月6日)

  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适龄儿童的学位。试行大学区的范围按《龙华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招生试点方案》执行。

  6

  公布新生名单(7月7日)

  各招生学校公布新生名单。

  7

  新生注册(7月11日前完成)

  各小学在7月11日前接受新生注册,各学校自行决定新生注册时间。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步骤

  1

  宣传发动(4月中旬)

  各小学发放《新生入学手册》,指导小学毕业生初一学位申请资料的准备。

  2

  网上预报名(4月25日-5月5日)

  全区启用初中网上报名系统,家长对照《龙华区2017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不含大学区)》,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学校,在网上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试行大学区的范围按《龙华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招生试点方案》执行。

  3

  学校初审(5月14日-16日)

  家长携带报名资料和报名表到指定地点接受初步审核。初审合格后,开具回执。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未按时向学校递交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4

  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17日-6月16日)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应用市社工委“织网工程”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申请学校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定分数进行复核(复核时间根据后台比对结果出具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5

  学位安排(6月17日-7月6日)

  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区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适龄少年学位。试行大学区的范围按《龙华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招生试点方案》执行。

  6

  公布新生名单(7月7日)

  各招生学校公布新生名单。

  7

  新生注册(7月11日前完成)

  各中学在7月11日前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各学校自行决定新生注册时间。

  4

  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贯彻落实市教育局《通知》精神,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展招生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招生任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区招生工作,各学校负责辖区的招生工作。

  (二)划分片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按就近入学原则分片区招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区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划定招生区域,同时加大对区内民办学校招生统筹管理的力度,逐步做到就近入学,不跨地区招生。

  (三)严把入学资格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严把新生入学资格关,认真做好证件的查验工作,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或者未经审核的新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学校也不得收取任何教育费用,由招生学校负责将违规招收的学生劝回原就读学校或户籍地学校就读,同时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班额要求。根据我区今年学位紧张的实际情况,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照小一班额50人,初一班额50人进行招生。

  (五)严格招生纪律,公平、公正、公开录取新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实行“六公示”、“六承诺”制度,公示招生政策和就读条件、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程序和办法、招生结果和新生名单、咨询投诉电话;公开承诺不拒绝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不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擅自超计划招生,坚决杜绝超层次招生等违法行为。不进行选拔性招生,学校实行学生随机均衡编班,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收取任何招生费用。如有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认真做好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凡属当年小一、初一年级招生对象,经鉴定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龙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可申报学区内学校。经鉴定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龙华户籍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龙华区特教班”(地址:龙华中心小学内)或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

  (七)坚守岗位,热情服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实行统一的就读条件和程序安排,我区实行积分入学办法,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同时,开通招生咨询热线电话、招生网页或网上招生专栏和宣传公示栏,组织熟悉招生政策人员值班,接听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宣传解答工作。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招生期间学校要有计划地开放电脑室,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八)小一新生注册须收取《儿童预防接种证》。按照《市卫生计生委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深卫计疾控〔2014〕55号)文件要求,学校必须在受理学位申请时,给家长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向家长收取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九)跨区学位申报。申报其它区学位的学生,请查看《深圳市各区教育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咨询有关信息。

  想要了解坪山、盐田、龙岗区的2017小一学位申请指南,请在深圳商报公众号回复关键字“学位申请”。

  深圳商报综合整编

  资料来源 深圳壹地产 深圳本地宝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深圳新闻网、深圳侨报

  编辑 陈胤 余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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